根据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业务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为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口岸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鉴定岗。招聘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本岗位主要承担登轮检验鉴定工作,要求具有商品检验鉴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C1(含)以上驾照。此岗位工作地点主要在洋浦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加现场确认模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hnciq2015@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王女士或陈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16210、0898-68616206(请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期间拨打),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报名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格式(例如:XXX应聘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鉴定岗报名材料),材料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照格式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应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5)《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word电子版,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6)工作经验佐证材料(需开具商品检验鉴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提供商品检验鉴定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的用工合同)、C1(含)以上驾照;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3年11月20日8:00至2023年11月24日17:30止。报名时间截至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材料和补充材料。
4.报名要求。一是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并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情况 (未收到回复的报考人员,请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 资格复审。面试前,邮件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携带邮件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彩色证件照(1寸)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将通过邮件、电话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面试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工作由海口海关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技术中心具体情况与当地工资水平制定。
特此公告。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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