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冷水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冷水江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警3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冷水江市公安局2024年辅警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时仍在其他单位聘用或任职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冷水江市公安局“双微平台”及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nabjt.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11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此次招聘由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冷水江市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门口左侧),报名咨询电话0738-5113975。
4.报名程序和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复员(退伍)证,以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辅警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6.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冷水江市公安局“双微平台”及湖南安保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冷水江市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门口左侧)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准考证。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按照比例四舍五入后计算人数)。体能测评项目共三项,分别为男1000米、女800米中长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三项测评项目有两项合格即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由辅警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递补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体能测评并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公示对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冷水江市公安局“双微平台”及湖南安保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起,转正后工资约为2500元。该项工资待遇标准包括“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月绩效考核奖金(月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不含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及层级工资。
六、后备人才库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核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公安局“双微平台”及湖南安保集团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处理。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 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冷水江市纪委监委驻冷水江市公安局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冷水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8-5113975
监督举报电话:0738-5113913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举报)
附件: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