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二)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三)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6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907室。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医院网站下载《附件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认真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单位留存。
(三)面试
1.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2.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参照单位同类合同制人员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www.hljsykyy.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1790539
监 督 电 话:0451-81790512
特此公告。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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