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四川博物院,始建于1941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是西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博物馆,在全国公共博物馆中占有重要地位。2009年,随着新馆落成,由四川博物馆改称现名。截止到2023年10月,四川博物院现有院藏文物35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7万余件。四川博物院拥有专职、兼职研究员30余人,先后研究出版了《四川博物院藏〈格萨尔〉唐卡研究》《四川出土南朝佛教造像研究》《馆藏书画精品集》等学术著作。2011年,“四川博物院修复能力提升”项目,被国家文物局确立为全国两个试点项目之一,2012年10月,被评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22年8月12日-8月31日,将实施暑期延时开放服务, 最晚到22点。2022年12月4日,四川博物院发布通告,为营造良好的观展环境和拥而不堵的观展秩序,“四川博物院”栏目实名制预约参观。根据《四川博物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博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在四川博物院网站[www.scmuseum.cn] 和四川博物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招聘岗位
公众服务部:讲解员5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博物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持有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必须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栏的学历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尚未解除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其他公共机构根据行业管理规范确定有不良记录的。
(9)被列入社会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对象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外人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scmuseum_hr@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7日,以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须知。应聘者登录四川博物院官网进入招聘公告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博物院应聘登记表》,将《登记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cmuseum_hr@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姓名+专业)。
3、特别提示。我们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统一进行简历筛选,并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请注意查看。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须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接到应聘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书。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采取初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
1.主要范围。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方面。
2. 初试形式:面试。
3. 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笔试
1、笔试内容。
(1)主要范围。文物学与博物馆学、四川省内博物馆文物藏品、四川博物院相关知识及文物和博物馆相关政策法规。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展厅考核讲解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范围。主要包括考察讲解仪表、文物解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互动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四)成绩公布
专业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四川博物院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四川博物院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面试各方面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员的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因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择优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核
四川博物院将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川文物综〔2022〕11号)文件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等,应聘者需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择优递补人选。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博物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博物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入职考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照《新员工入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四川博物院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我院可在综合考核中择优递补人员。四川博物院人事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院纪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依法享有社保五险一金。
2.一周工作五天,轮休两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需不定时值班加班。
3.试用期:基础工资*80%+绩效+考勤;转正后,基础工资+绩效+考勤。
4.带薪年假及法定假期。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
招聘咨询电话:028-65569921 刘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28-65569911 李女士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