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中学阶段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和省属重点大学毕业生公开选聘24名事业编中学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初中教师14名,高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1987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教学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体条件
1.岗位条件
①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身份为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②限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身份为具有廊坊市域内学校2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教学人员。
③限国家基层项目和服务冬奥志愿者报考岗位:要求身份为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3年3月15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具有学科学段与报名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 人员、2023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通过网络系统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3月22日12:00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