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函〔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抓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工作进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
百日冲刺促就业 踔厉奋发建新功
2023年5月—8月
通过开展“百日冲刺”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精准拓展岗位,优化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就业去向,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精准拓展市场性岗位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针对还未落实去向毕业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拓展市场岗位,更好匹配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提升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和供需匹配度。
更加有效开展访企拓岗。各地各高校要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各高校要针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加大访企拓岗力度,校院领导同志要精准走访相关行业企业,为相关学科专业开拓就业新空间。高校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访企拓岗“两个100”的要求。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据历届用人单位实际数量,开展实地走访,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
提升校园招聘供需匹配度。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万企进校园”活动,保持校园招聘的热度和学生参与度。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专场招聘活动。要提升每一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
充分用好“互联网+就业”资源。各地各高校要加快推进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与各地各高校的就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平台岗位资源,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提供相匹配的岗位信息。高校就业部门要组织人员从中筛选合适的岗位,精准推送给有需要的毕业生。
(二)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招录任务。
如期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各地各高校要抓紧推进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升学考试,其中专升本于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第二学士学位于7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
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组织动员,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要集中宣传“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重点介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动员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鼓励各地进一步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城乡社区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三)做好针对性就业指导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针对2023届多数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外出实习实践相对较少、部分毕业生“求稳”和“慢就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培育积极正向的就业价值观。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励毕业生矢志奋斗、积极就业,尽早迈出求职第一步。要加强就业指导,将本校、本专业就业实际与就业市场需求讲清讲透,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要充分发挥朋辈激励作用,通过毕业生委员会、学生就业委员、党员“一帮一”等方式,及时将就业政策、就业信息等直达毕业生,畅通毕业生就业思想动态与学校沟通渠道。要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进展和困难,引导毕业生适当调整心理预期、化解焦虑情绪、增强就业信心。
大力组织就业实习实践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抓紧时间,组织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走出去”,了解相关行业和用人单位,认识职场环境,激发求职动力。通过企业参访、师生共同参与访企拓岗、行业调研等多种形式,让毕业生亲身体验行业人才需求,切实感受职业发展空间,激励毕业生尽早求职。
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教育部近期将启动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地各高校要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生涯教育,帮助毕业生科学做好学业和职业规划,及早做好就业准备。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大赛,积极汇聚社会资源,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招聘信息,严禁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和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努力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重点帮扶求职受阻的毕业生。针对有就业意愿但在求职中屡屡受挫、尚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高校负责教师要及时跟进,提供有效帮扶。要帮助学生分析诊断求职中的问题,完善个人简历,合理选择就业目标,提升求职技能。各高校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鼓励教师陪同学生投递简历,了解毕业生求职困难和用人单位需求,将毕业生在招聘中面临的难处转化为深化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动力。
抓紧实施年度“宏志助航计划”。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集中培训任务原则上应于5月底前完成。鼓励设立省级、校级培训项目,帮助更多有需要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五)健全就业监测机制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报送,加强数据核查,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规范准确登记毕业生去向。各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要规范采集毕业生去向信息,严格把关相关佐证材料,对灵活就业的,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高校要加大源头数据把关力度,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就业数据采集严格规范。
加强就业数据核查。各地各高校要尽早开展就业数据核查,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防就业数据失真。要通过学校之间、学院之间交叉互查等方式,更好提高就业数据监测质量和核查工作效率。对违反就业统计监测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通报。
(一)抓紧启动“冲刺”。各地各高校要抢抓就业“百日冲刺”关键期,加快就业工作节奏,尽快制定“百日冲刺”工作方案,统筹好促就业工作安排,科学提出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
(二)确保落实见效。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省级就业工作专班要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工作监督。高校书记校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教育部将实行工作周报制度,重点监测促就业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适时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示范单位评审。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宣传报道“百日冲刺”行动开展情况、就业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认真排查、做好应对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化解。有关工作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蔡炜浩 010-66097835
电子信箱:xssj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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