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4人,其中:威县人民医院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8人,威县中医院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4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6人,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6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8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学历放宽至中专,详见《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3、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7日-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7日-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
0319-6158105,0319-6156965。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请考生及时关注威县人民政府网,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卫生健康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设备、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确定面试入围分数线。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威县人民医院、威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备案管理,其他招聘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其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特别提醒: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24小时畅通。
考试成绩、通知安排、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附件:1.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