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保障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详情请见《职位表》(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fj.hebyac.com,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2-2400210、0312-2400218
报名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3.报名程序:
(1)开始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职位要求,然后按步骤操作。
(2)报考人员选择职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信息将在系统后台锁定。审核员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能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意愿报名的,报名前需经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彩色扫描件于报名期间发送至邮箱xaxqgaj2023@163.com。未经同意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招聘期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设一个科目,内容为客观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3.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项作为学历的唯一认证标准),以及应聘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还须提供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心理素质测评环节。
(四)心理素质测评
1.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体能测评准考证》下载时间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程序:
(1)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2)测评项目: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根据录用计划和体能测评成绩,按照不高于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评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下载时间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相应职位达不到招聘人数的,相应职位计划名额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是否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要求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要求执行。因政治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雄安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个人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聘用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执行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相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将及时通过中国雄安官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或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未到岗的,5年内不得应聘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保障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