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招聘温馨提示: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2023年招聘护士、临床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急诊医师、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药师等113人,报名截止至2023年11月3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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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将于2023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拟建成集医、教、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以呼吸疾病为主、其他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大专科、强综合”的三级综合医院,集创新医学科技研究、临床试验与转化、高水平医疗服务于一身,设置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胸外科、综合外科、综合内科、急诊科、麻醉科、检验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等临床科室。与自治区人民医院总院、苏州路院区有机衔接,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打造城市医疗集团,开启自治区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发展需要,2023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招聘113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13人,其中医师岗位37人,医技岗位8人,药师岗位10人,护理岗位58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医疗岗位、药师岗位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医技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
(八)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不超过30周岁指1992年10月1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不超过35周岁指1987年10月1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其中,护理岗位需通过校内英语四级考试。
符合各岗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应聘者,应届、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十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大学本科人员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及材料短缺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10月18日-11月3日(不含节假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请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后方可加入招聘工作QQ群。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楼(8号楼)人力资源部。
(四)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身份证正反面;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2024届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规培证的规培基地及专业、医师资格证注册的专业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5.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测试水平原件及复印件;
6.《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7.《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8.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三)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四)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七、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试工)两个部分。
(一)结构化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实际操作(试工)安排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试工考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实际能力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
1.实际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2.实际操作(试工)内容:主要侧重考查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际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试工)成绩×60%;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心理测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十、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卫健委及医院监察审计部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5017、0991-856262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进行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郭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008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7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