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上海、西安高校专场引进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公办中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2)
二、引进对象
参加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2023年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网上报名
上海考点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5:00(5个工作日)
西安考点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1月10日15:00(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且须到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链接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报名要求:每个考点,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如具备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引进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管理办法》《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聚英才”五大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相关基础教育“新苗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五、其他规定
(一)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4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引进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二)本次引进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0-29163170,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高校专场引进新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