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为推动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储备2024年春季学期区属公办幼儿园人才力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若干,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将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10月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各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3gmxqjy07.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3.报名材料:
(1)社会报考人员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合同书、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等有关资历(包含岗位、工作年限、幼儿园等级等)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3)说明:考生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承诺书,并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
③本科及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④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成绩单及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⑥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岗位性质和待遇
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0755-23199637(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招聘网络系统报名:0755-83256466。
(三)招聘网址查询:http://www.szgm.gov.cn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