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是市政府投资兴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占地810亩。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学生118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4500余人。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8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居民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投诉电话:0760-89986916,联系人:袁老师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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