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委党校新校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校区占地面积212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可同时满足近2000人培训、 600人食宿,硬件设施位居河北省前列。为充分利用硬件资源,高质量开展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教研水平,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新时期党校办学发展需要,参考《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承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专职教师 6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省委《建设一流党校若干措施》和全国全省全市党校校长会议精神,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认真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名师工程”,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为高水平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推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理论实践并重,注重引进高水平成手名师。
三、选调人数
专职教师6名。
四、专业要求
见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五、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承德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体为:市直、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平泉市、围场县、丰宁县、宽城县、滦平县、隆化县、兴隆县、承德县)。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2年以上教学经历;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历的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 35周岁(1987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按此类推),管理岗位八级以上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不超过40周岁。
选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2.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的。
5.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6.选调期间提拔职务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面谈、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不设开考比例。
(一)组织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认真填写《选调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承担课题、精品课件、所获荣誉奖励等参考材料)发至指定邮箱(dangxiaorenshichu@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注:《选调专职教师报名表》需把承诺人亲笔签名的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党校对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不再通知。
(三)组织面谈。
①面谈时间:见面谈通知单。
②面谈地点:见面谈通知单。
③面谈考官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调。
④进入面谈考生自行打印或领取《面谈通知单》。
⑤面谈有关要求。考生抽签决定面谈顺序。面谈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谈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谈资格或面谈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成绩满分100分,面谈前18名进入下一阶段面试,不足18名按实际数量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为确保选调质量,面谈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四)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县以下人员证明信须由所属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面试考官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聘请。
④面试人员领取或打印《面试通知单》,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⑤面试有关要求。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若透露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违规处理。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侯考室和备课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理论功底、授课思路、专业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调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面谈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面谈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夫妻两地分居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据实支出。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党校负责,按调配程序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不符合相关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选调人选聘用资格或拟选调人选放弃聘用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用人员,由市委党校按管理权限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参加选调考生务必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4-2198019,18631462966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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