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他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老师13766595865
秦老师18249678914
学院官网: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