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校、国家邮政局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设有湖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22点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rs.cjxy.edu.cn/)进行线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4562。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到报名截止之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职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⑥《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rs.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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