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迎接和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河北东方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党支部特别推出《党史百年·天天学》栏目,重温党史上的今天。引导全院党员以及全体师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本栏目通过对重要党史人物事迹及精神的回顾,接受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激发学校师生的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
法治之光——徐珂可
徐珂可,女,汉族,1973年12月生,在职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9月29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发布法官任前公示公告,拟任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21年,是徐珂可到法院工作的第二十八年。多年来,她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于担当中历练,在尽责中成长,用二十八年芳华奋战在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曾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平凡中坚守法治初心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徐珂可同志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忠诚使命。心有所信,才能行远。她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党的宗旨和宪法、法律牢记心中。她坚信,公平和正义是法官无限崇高的理想与追求,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是法官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工作中,她牢牢把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司法能力,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徐珂可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奉献。自2004年起,她一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多年审判工作经历,使得她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也积累了很多的审判经验,成为行政审判的中坚力量。2015年以来,随着行政案件的爆发式增长,房屋拆迁、企业关停、土地征收等一大批社会矛盾突出的案件大量涌出,徐珂可同志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承担并参与辖区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五年来,她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500余件,其中一审案件近200件,审判质效均位于全院前列。
徐珂可同志深知,行政案件既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又事关群众民生利益,一个案例就是一张法治名片,一次判决就是一纸法治宣传单。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公正司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她通过多种方式将司法服务向立案前、裁判后、法庭外延伸。立案时帮助原告理清法律关系,引导其选择最有利于争议实质解决的方式提出诉求,避免程序空转和无效诉讼;审理中加强对行政机关的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的建议和指导,将协调工作贯穿诉讼始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裁判后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法庭外延伸审判职能,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指导,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正是凭着这种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她所办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高,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赏。她所办理的案件曾被评为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的典型案例,所制作的裁判文书曾被评为省、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徐珂可同志坚持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公平正义,不仅在于要求用司法扎紧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笼子”,更在于让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用“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她秉持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理念,用真心、耐心、细心,有效开展行政协调工作,做有温度的政府百姓中间人,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近年来,她协调解决了多起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体性诉讼等行政案件,也依法稳妥地审结了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某原告诉县政府行政协议案,通过深入了解,她发现行政争议实质上是因原告与第三人的民事纠纷引起,双方虽是亲戚关系,但因该纠纷早已互不往来,已经过六次民事诉讼。她耐心倾听意见,积极化解情绪,讲法律、讲亲情、讲道理,提出了兼顾各方利益的方案,并请当地组织、被告共同配合做好协调工作。最终,经过多次的沟通协商,各方满意地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三人高兴的向她致谢:“没想到打了几年的民事官司没解决的事,在行政案件中解决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徐珂可同志坚持廉洁奉公,永葆党员本色。工作中能够做到顾全大局,严纪律,讲规矩,注意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始终把耐得平淡、默默付出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她为人正派,作风朴实,待人真诚,注重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时时提醒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她深知作为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只有自身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公信力才能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才能不断提升。因此,她在廉洁自律上从不放松警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用实际行动树立一名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怀敬畏法律之心,行勤奋耕耘之路,二十多年来,日复一日的坚守,是职责,也是使命;是平凡,也是不凡。徐珂可同志始终怀着为民的情怀,在追寻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她矢志不渝,恪尽职守,始终牢记“公正”二字,秉公办案,执法为民,努力践行自己的承诺,曾被评为第三届安庆市杰出青年卫士、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安徽省国家赔偿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全国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身为新时代青年,我们理应向徐珂可同志学习,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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