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由中宣部组织建设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于今年1月1日正式上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思想文化聚合阵地,为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我校推广使用工作,积极引导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自觉应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经常性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围绕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互联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建设的学习平台,做好这一学习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发动本部门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必须下载安装、实名注册并参加学习。
二、迅速搭建架构。以本部门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建立覆盖全部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架构,切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快捷更精准向基层普及。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并亲自抓落实。同时各支部指派一名学习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三、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党支部要抓好党员这个学习主体,积极借助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采取学习竞赛、积分排名、支部评比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党员学习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学习强国”平台在我校全面推开、取得实效,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四、强化督导考核。在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搭建工作的基础上,党委办公室对各支部党员注册人数、认证人数、认证率、参与率、人均积分等内容进行定期通报,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要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内评优评先,党员年终评优暨绩效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