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19〕17号)精神,拟推荐我校文物与艺术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吴照魁同志参评河北省“师德标兵”。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15日起至8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学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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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学院人事处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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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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