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东方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东方校字【2018】26号、27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个人信息审核、教务处专业与任课情况审核,征求用位(教学单位)后,确定本次转人员为:李娟、刘江伟、宋盼盼3名同志。符合简化转岗程序的人员有:刘江伟、宋盼盼;李娟同志的教学审定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公示期: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316-2901810
特此公示
河北东方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3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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