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了满足本科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校内研究生学历人员转教师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岗人员范围
我校现有研究生学历非教师岗位人员。
二、转岗条件
1.教学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河北东方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吻合的研究生学历人员;
2.符合教师岗位条件,具备本科教学所要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3.现所在部门同意转岗,教学单位同意接收;
三、转岗程序
本人向人事处递交申请及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按照学校《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对于已在各院(系)部任课的专业对口的研究生学历人员简化转岗程序,转出、转入部门批准,教务部门审核合格即可。
四、研究生学历辅导员转教师岗后继续兼做辅导员工作,完成现有的带生任务。津贴标准保持不变。
五、即日起至2018年5月8日止,人事处接受转岗人员书面申请。
河北东方学院
2018年5月2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