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协会工作安排,2024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启动。为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期教育讲话精神为引领,立足国家与河北战略发展需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条件
1.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教育科研人员、负责人、教师和管理人员。已经承担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参加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可以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取,也可以自主选题。
2.自主选题者须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4.鼓励申报者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鼓励申报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或教学实践,开展聚焦问题、探寻对策的实证研究。
5.现阶段立项课题研究经费全部为自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6.成果要求:(1)立项课题最终应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2)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包括有准印证号的“内部期刊”)或报纸,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应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立项课题”字样。以上两个条件将作为评价课题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
2.各教学单位,经过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B表(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马宇威 赵丽
联系电话:15127620575
附件:1.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
2.《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3.申报2024年科研课题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