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处室、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导向,加强横向项目管理,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现就我校横向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程序及要求
请全校教师将2021年-2024年期间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中的横向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一)填写备案表
参考“附件6:河北东方学院横向项目明白纸(科研类)”的相关解释和要求,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已完成的项目填写:附件1:河北东方学院横向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信息表、附件3:项目组学生参与人员信息表、附件4:横向项目结项总结、附件5:河北东方学院横向项目备案汇总表。
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填写:附件1:河北东方学院横向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信息表、附件3:项目组学生参与人员信息表、附件5:河北东方学院横向项目备案汇总表。
表内项目信息、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信息应真实、准确、具体。备案表中项目类别可填写“研发(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在备案表的“项目概况”处将项目进展、所处的状态及阶段性成果表述清楚
(二)签字盖章
所有备案表格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科研机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
(三)准备支撑材料
将横向项目支撑材料附在表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协议)、技术方案、论文、专利、版权、调研报告、新闻稿、工作照片等相关资料,材料应确保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提交备案材料
将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的附件1、2、3、4、5连同全部支撑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_hou@163.com;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附件1、2、3、4、5签字盖章原件,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至科技处(办公楼319室)。
二、备案截止日期
本次横向项目备案将影响到教师年度科研项目的统计,备案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下午16:00,请务必在此之前完成所有备案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备案。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确保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横向项目均按时完成备案。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晓雪 0316-2902775
5.2021-2024年度河北东方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备案汇总表
河北东方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2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