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1641人),已于2019年4月1日转入学生的个人中国邮政银行账户,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河北东方学院学生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
1. 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切实将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与生活,不得铺张浪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取消其获助学金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 各二级学院要杜绝“拿回扣”、“吃大锅饭”的现象,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16-2901683
河北东方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