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区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廊坊开发区团委拟在全区各级团组织中评选、表彰一批工作业绩突出,堪当模范榜样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团的活动。
(6)团龄在一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工委、管委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4)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
3.五四红旗团组织
(1)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青年中具有一定影响。
(2)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按要求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和团员发展工作。
(3)团组织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5)能足额完成上一年团费上缴任务。
二、申报名额和申报时间
各基层团组织申报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申报工作由各有关单位基层团组织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表后,报开发区团委,由开发区团委报工委讨论确定。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各基层团组织务必于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单位应对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在听取党组织意见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
3.各单位在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面向基层,注重考虑工作在生产、教学一线的优秀团员青年和优秀学生团员。
4.各单位通过评选和表彰工作,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共青团工作不断更好发展。
5.申报个人和集体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撰写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律用 A4纸正反面打印,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团组织公章后交开发区团委,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邢士超 电话:6078246 邮箱:kaifaqugh@163.com
附件:
2.2018年度“廊坊开发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8年度“廊坊开发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8年度“廊坊开发区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
共青团廊坊开发区委员会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