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到:青年强,则国家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为激发同学们热爱艺术、展露才华的积极与热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校文化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全体学生的青春风采,促进我校广大青年学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河北东方学院团委举办“百事校园最强音 激扬青春向未来”校园歌手大赛。
活动主题
“百事校园最强音 激扬青春向未来”校园歌手大赛
活动参与对象
河北东方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6日14:00
活动地点
文华楼报告厅
比赛方式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由各二级分院组织初赛,按照规定的名额将综合实力较强的选手选派到校团委参加决赛。请于4月21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附件一)发给活动负责人:贺婉婷19833649205。比赛按照各选手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演唱,由评委老师进行打分,最终按照分数高低决定名次。每位选手可自行组织亲友团,每支亲友团人数不超过20人。(各院参赛人数如下:医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各5人,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各4人,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3人)
活动要求
(1)选手要求
③比赛选手需自备伴奏,格式为MP3,伴奏要求纯音乐无原唱人声,音质清晰无杂音。
④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如对唱,小合唱(限5人以下)等,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参赛。
(2)比赛纪律
①各学院所报选手须遵守比赛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②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各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人员需按照要求入座,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扰乱比赛会场秩序等现象,当场取消该选手比 赛资格;
③各选手赛后若对最终得分有异议可对最终评分进行复查。
(3)观众组织
①亲友团成员要求文明助威,尊重其他选手,不得扰乱其他选手正常演唱;
②各选手亲友团可准备助威物品,如灯牌、荧光棒等,不得携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进入会场,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选手。
③各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评分标准
1、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在各评委老师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
2、评分内容包括4个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
①歌曲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背景视频无不健康画面。
②音色音质满分为4分,要求发音清楚连贯,音准到位,准确把握音乐节奏感,演唱速度平稳,音色清晰而质感。
③演唱技巧满分为3分,选手控场效果好,台风稳定,歌曲演唱富有感情,能调动观众情绪,牢牢把控观众的注意力。
④仪表仪态满分为2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大学生的身份,仪态自然,端庄大方,自然举止得体,个性丰富不怯场。
大赛设奖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六名
优秀奖十名
最佳人气奖五名
最具影响力奖五名
大赛报名表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邮箱:oitoffi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