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及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1、线上线下混合排课。
2、错峰休息。取消周六、日固定休息,周一至周日正常排课,原则上保证学生每周有一天空课休息。
3、错时上下课。北校区及图书馆12:00下课,本校区11:40下课。
4、理论课与实践课并行开设,优先安排实践课程,12周之前完成实践课程。
二、周、六日及节假日安排
1、10月1日(星期四),国庆(中秋)节放假一天。10月2日(星期五)起,全体师生按照教学计划正常上课。
10月2日—8日期间,有课教师正常上课,无课教师不坐班。各二级学院、行政处室、图书馆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行政人员每人轮流调休3天。
每周六、日,有课师生按照教学计划正常上课。二级学院、行政处室、图书馆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行政人员上班,确保各部门有人在岗,正常办公。
三、工作要求
1、一切以教学和学生工作为中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为师生做好服务和保障。
2、坚持把维护师生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师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及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
3、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及晨午检、请假追踪等制度。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中层以上干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请二级学院、行政处室、图书馆于9月18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把每周、六日、10月2日—8日期间上班安排报送校办。
河北东方学院
2020年9月16日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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